广东21天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3422起

2020-02-17    来源:人民网-广东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广州2月16日电(胡苇杭)在2月16日举行的广东省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杨日华介绍,1月25日至2月14日,广东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3422起,抓获涉案人员3724人。

  杨日华说,广东公安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对利用疫情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制售假劣口罩等医护用品、造谣传谣以及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9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五快”(“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公开”)机制,坚决从严从快打击。

  1月25日至2月14日,广东公安机关查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案件39起,主要包括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妨害公务罪三种情况。同时,公安机关查处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人员47人;查获假劣口罩等防护物质175万个(件);对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部分网民进行了提醒。

  1月31日,在获取“广州白云区江高镇农贸市场仍有人贩卖野生动物”的有关信息后,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迅速联动、组织核查,当天上午即控制2名涉案人,并现场查获野生动物一批。2月5日,深圳市南山区公安机关查获了深圳某大药房公司郭某、黄某涉嫌销售假医用口罩案,经初步调查,此2人以约进价10倍的价格出售32万个假医用口罩,涉案金额约60万元。

  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个别人拒不配合检查登记,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故意隐瞒出行经历的情况。对此,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梁瑞国表示,如果当事人已经确诊有病原携带情况,不配合隔离治疗,公安机关将采取措施,追究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责任。疑似患者也要配合隔离检查,否则也采取强制措施治疗,事后刑拘。

  此外,如果目前没列入确诊或疑似的普通群众不配合调查登记,公安机关将和相关部门共同说服、教育、劝导、警告,拒不配合的,将采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带离或进行拘留,追究责任。如果有人以暴力或危险方法危害公务人员,将以妨害公务罪追查。

(责编:胡苇杭、陈育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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