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6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2月5日)通报:2月4日,增城警方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女)立案侦查。
经警方初步侦查,樊某自1月21日到达增城区后身体出现不适。2月2日, 樊某被增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后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其间,樊某多次就医时刻意隐瞒其疫情发生地居住史,并未自行居家隔离,导致多名密切接触者需隔离观察,危害公共安全。
樊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已被增城警方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目前,樊某已被送医疗机构隔离。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规和要求,切实对自己、家人以及社会大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栋 通讯员 顾国康 张毅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