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两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2019-08-1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9年8月)3》,公开对深圳市深视体育健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深圳市贝斯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规定停止生产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稽罚字[2019]71号显示,深圳市深视体育健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借助宣传花青素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黑枸杞具有保健作用功能、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广告,违反了《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属于普通食品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决定责令深圳市深视体育健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稽罚字〔2019〕64号显示,深圳市贝斯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因在飞行检查中被发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17日被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整改。2019年2月1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同意当事人恢复生产。经查,当事人在被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整改期间(2018年12月17日-2019年2月1日)仍有从事超声多普勒胎心音仪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活动。深圳市贝斯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规定停止生产,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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