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失信行为亮剑 让诚信成为自觉
——来自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的信用约束故事
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3月14日14时,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二楼调解室内气氛严肃,一起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正在进行庭前调解。
当事人上海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代理人余先生摊开精心准备的诉讼状,满面愁容地说:“我们是一家小型物业管理公司,2004年开业至今一直守法经营,为现在的小区服务多年,双方关系融洽。本以为近期能顺利续签物业管理合同,没料到上个月我们忽然接到小区业委会通知,说公司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就是‘黑名单’,续聘合同的事情暂停商议。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使我们整个公司陷入恐慌之中。”
主持调解的法官问:“你知道是由于什么原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吗?”
提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余先生情绪激动起来:“说是没有公示年报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我们完全被搞糊涂了。我们正正经经开门做生意,正常纳税交社保,因为没有年报就异常了?就严重违法了?小区业委会不和我们签续聘合同,公司老员工该如何安置啊?”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职律师程律师打开资料袋,拿出3份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屏的证明材料,沉着应答:“法官先生,我来详细解释一下,我局将该公司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来龙去脉。”
“企业年报的法定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未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第一份材料证明,该公司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14年度年报,于2015年7月9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年报是一般失信行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3年之内补报年报,随时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补报年报的,就升级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紧接着,程律师出示第二份材料,说:“由于该公司2015年7月9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年报义务,我局于2018年7月13日依法将该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余先生一边接过传阅的证据材料仔细查看,一边疑惑地说:“我们没有接到过年报通知,也不知道公司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你们为什么不提前通知我们申报年报呢?如果知道公司有失信行为,我们一定会立即改正的。”
程律师又将第三份材料递交法庭:“事实上,我局早在2018年5月10日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期满3年的提醒公告,提示该公司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直至提醒公告期满,该公司也没有补报年报。”
余先生看着相关证据,很无奈地说:“我们公司员工结构整体老龄化,大家平时很少接触电脑,根本不知道网上年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这些新制度。我们还坐等市场监管局发通知、发表格、发宣传册。看来,是这些老观念、老思想害了公司,也害了员工呀。”
看到余先生心中症结已经解开,主持调解的法官用温和的语气劝慰道:“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需要企业和政府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信用监管新模式。对于你公司的实际情况,法院非常理解。刚才市场监管局程律师的陈述有理有据,简明扼要,从事实、证据、程序和适用法律等多方面证明,市场监管局作出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决定合法合规。后续是撤诉还是继续上诉,法庭再给企业10天时间考虑。”
调解会结束,离开调解室前,余先生向法官和程律师抱拳致谢:“今天的调解会也是一堂生动的‘黑名单’普法课,我受教了。感谢法官,感谢程律师。”
异地经营不变更地址是失信行为
总部设立在山东省的某剃须刀销售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上渐渐崭露头角。2017年是公司发展最为顺利之年,剃须刀单品创下65万套的销售量。当年年底,该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上千万元。可此时,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先生接到员工反映,说由于公司近期信用出现异常,贷款审批受阻,天猫平台也拒绝与公司续签合作协议。这令周先生十分诧异。
2018年2月28日下午,周先生来到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奉城市场监管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干部李清纯热情接待了周先生。经查,周先生的公司是由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16年年初,周先生在奉贤区注册了××剃须刀销售有限公司。由于租金较高等原因,2017年年初,周先生将企业整体搬迁到山东省经营,但未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经营地址。2017年11月3日,奉城市场监管所接到举报,反映周先生公司在天猫旗舰店上发布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宣传内容。执法人员无法联系到周先生,在注册地也找不到该公司,最后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周先生恍然大悟:“以前我觉得合法经营就是不欠钱不躲债,根本没在意经营地址,哪知道因为此事导致申请贷款失败,损失不小。我们公司正处在发展关键期,绝对不能出现信用问题,不然影响贷款发放和天猫平台的续约,那就完了。”
2018年4月27日,周先生的公司正式落户山东省,同时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事情终于有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果。
失去诚信就是失去生意
3月21日8时10分,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亭林市场监管所老张像往常一样提前上班,远远就看到一名中年男士守在大门口。见到老张走近,这名男子立刻迎了上来,情绪激动地说:“您好,我以前在窗口向你咨询过政策,今天又遇到大麻烦了,再次向您求助。”
老张把中年男士请进办公室,给他倒了杯水,安慰道:“别激动,坐下来慢慢讲。”
原来,这名中年男士姓杨,是一家管道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凭借积累的良好信誉和业界口碑,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奇怪的是,从2018年12月开始,他发现一批老客户不再续签合约,公司业绩一落千丈,资金链出现危机。杨先生从一名老客户口中得知,因为公司被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所以他们选择终止合作。
杨先生越讲越激动,提高声调喊道:“我们公司从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从未偷逃国家一分税收,你们凭什么给我一个经营异常的处罚?今天,我就是要向你们讨一个公道。”
老张认真听完杨先生的陈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查询。公示系统显示,该企业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于2018年11月26日被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听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这几个字,杨先生的情绪再度激动起来:“你们搞错了吧?”
老张打开工作电脑,查询企业信用监管记录,发现在2018年度上海市企业年报和自媒体广告内容“双随机”检查中,该企业公示的实缴出资额与公司实际实缴出资额不一致,虚增2000万元人民币,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证据材料。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该公司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看了两个系统的信用记录,杨先生困惑不解地问:“什么是‘双随机’检查?什么是实缴出资额?”
老张耐心地解释道:“‘双随机’检查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公示信息加强监督管理的一种新型的检查方式,每年从已公示年报信息的全量企业中抽取3%的企业开展检查,主要检查公示信息是否及时、真实和准确。你的公司恰巧被抽查到了,所以才对你的公司开展检查。实缴出资额是指实际到位资金,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两个概念,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指准备出资金额。”
杨先生愁眉紧锁,陷入沉思,过了许久,懊恼不已地说道:“我想起来了,当时公司搬迁新址,忙乱中不慎将公司留档备份的章程、财务报表等重要材料弄丢了,又逢负责申报年报的老员工辞职,新员工不熟悉政策,几次来我办公室汇报不知道如何填报年报数据,都被我不耐烦地赶走了。我让他们自己想办法。我真是太糊涂了。”
老张赶紧劝慰道:“现在更正错误的公示信息,就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老张详细告知杨先生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要的材料和工作流程。
4月8日下午,老张接到杨先生的电话。杨先生张口就是好几个“感谢”,还说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他把这件事告知之前那些终止合作的客户,客户都表示会重新考虑合作。
严重失信企业海关信用降级
6月14日,年报公示工作接近尾声,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监管处的咨询电话铃声此起彼伏。郭雅倩刚放下手中的话筒,又传来一阵敲门声。
进来的是一名身着西装、文质彬彬的先生:“不好意思,麻烦您帮我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来人将一张营业执照递给郭雅倩。
“我姓吴,是这家公司的财务主管。我们原本是海关一般认证企业,最近海关对我公司重新认证,说我们公司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仅一般认证审核通不过,还要降低信用等级。”吴先生说。
郭雅倩安抚道:“不要着急,我先看看是什么原因。”郭雅倩在系统内查询,发现这家公司的住所在自贸区内,早在2016年5月初就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此后该公司一直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导致今年5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郭雅倩把上述情况告知吴先生,耐心解释道:“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税务局、出入境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甚至银行等机构的重点核查事项。企业一旦有这样的失信行为,会在很多领域受到限制。特别是浦东新区,最先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在各个政府部门间的互联共享,也是最先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惩戒的区域。”
吴先生懊悔不已,说:“是我们疏忽大意了。我们原以为只要没有走私、欠税这些违法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也不是什么大问题。那现在能否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呢?”
郭雅倩只能如实相告:“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后,5年内是无法移出的。”
“这么严重!如果无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我们公司就通不过认证,信用等级也会降低,在进出口货物查验、单证审核、通关手续等各方面都会受到限制,麻烦太大了。”吴先生无奈地说。
企业失信记录纳入个人信用报告
6月4日,一名男士来到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监管科,从公文包中取出一张营业执照,情绪激动地说:“我是这家分公司的负责人,最近在筹备移民资料,特意到征信系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没想到竟然被你们列入‘黑名单’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市场主体监管科工作人员小张登录综合监管系统,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现该分公司于2019年5月被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进一步查询发现,该分公司名下有4条失信记录,分别是:2015年6月因地址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5年7月因未申报2014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18年7月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019年5月28日因长期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
这名男士看到一长串失信记录,瞪大眼睛说不出话,沉默片刻才缓过神来,不解地问:“你刚才说的企业年报、经营异常名录、吊销营业执照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张耐心地解释道:“企业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申报并公示上一年度年报。逾期未公示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果企业连续两年未申报年报且连续两年未正常纳税,将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和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信息不仅记入征信系统企业信息数据库,还纳入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此时,这位男士才恍然大悟,非常懊恼又不愿放弃地问:“现在要怎么做才能消除这些失信记录呢?还有补救办法吗?”
小张摆了摆手说:“这家分公司目前已经被吊销营业执照,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管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企业所实施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处罚决定不能撤销。”
这名男士道了声感谢,沮丧地离开了。
不配合检查“污点”将永久保留
4月26日下午,天气阴沉,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五角场市场监管所副所长武新华连忙起身开门。门外,一名中年男士神态焦虑、欲言又止。
武新华将他请进办公室,还没开口询问来意,这名男士就递上名片,自我介绍说:“我姓邓,是上海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的公司被你们市场监管局标记为‘不予配合抽查情节严重’,我来处理这件事。我愿意接受处罚,只要能消掉这个记录。”
武新华给邓先生倒上一杯热茶,详细询问起来。
原来,邓先生的公司近期参加了一所高校项目的公开招标。按照往年招投标的经验,邓先生认为这次投标成功率很高。可是,刚参加投标,邓先生就栽了一个大跟头。高校在对投标公司进行初步资质审查时,发现邓先生的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有一条2018年11月的检查信息,检查结果为“不予配合抽查情节严重”。该高校据此告知邓先生,因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邓先生的公司被取消参加投标的资格。
了解情况后,武新华找出邓先生公司的抽查档案,指着2018年11月与邓先生的两次电话通话记录以及向邓先生手机发送抽查通知短信的截图,询问道:“2018年11月,我们在市局组织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中,随机抽取到你公司为检查对象并开展检查工作。你公司未在登记的住所经营,我们多次拨打你的手机号码还发送抽查短信通知,要求你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五角场市场监管所接受检查,并告知逾期不接受检查,将作不予配合抽查情节严重处理。上述情况你都了解吗?”
邓先生额头上渗出了汗珠,说:“当时确实是我接的电话,短信我也看到了,只是工作比较忙,我对你们的随机抽查不太了解,所以就没有接受检查。现在公司想弥补错误,不管是重新接受检查,还是对我公司进行处罚,我公司都可以接受,只要可以撤销这条‘不予配合抽查情节严重’的记录。”
武新华郑重地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抽查工作,公司应当给予配合,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一旦拒绝抽查,这个失信污点将被永久保留,无法消除。”
紧接着,武新华提醒道:“拒绝公示信息检查无异于给自己的公示信息‘打脸’,间接说明自己公示的信息有问题,会让公众对你公司产生质疑和不信任。而且,企业被标记为‘不予配合抽查情节严重’,将被纳入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在经营、投融资、招投标、生产经营许可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进入。”
邓先生懊恼地说:“这杯自酿的苦酒真是让我如鲠在喉啊!”
□策划 王国明 严蔚兰
□撰稿 洪 滢 严蔚兰 蔡 振 李清纯 郭雅倩 陆蓓莹 武新华
本版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