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清理整顿“休眠”企业纪实

2019-08-16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激活一批 注销一批 吊销一批

——辽宁省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清理整顿“休眠”企业纪实

辽宁省鞍山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三个一批”的清理原则,对“休眠”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取得显著成效。

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鞍山市各类市场主体的新设数量迅速增长,带动全市经济发展,但是,其中有一部分企业长期未开业或者处于停止经营状态。这些大量存在的“休眠”企业,一方面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各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成本,导致企业数据严重失真,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另一方面,也为市场交易安全埋下了隐患,比如有些负有债务的“休眠”企业迟迟不清算,损害了债权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有的企业出于逃债、逃税、洗钱等目的故意“休眠”,同样会带来社会危害。当然,也有一部分休眠企业进入“休眠”状态是由于市场萎缩、经营不善等问题造成的,为了等待市场机遇不得不“休眠”或者停业整顿,期待重新营业。

面对“休眠”企业的种种问题,为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切实做实企业存量,夯实事中事后监管基础,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求全力做好“休眠”企业清理整顿工作。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局采取“三个一批”的清理原则,即针对能够联络且有继续经营意愿的,通过申报年报引导激活一批;针对无继续经营意愿且积极配合管理的,劝解指导注销一批;针对确已失联或拒不配合管理的,依法清理吊销一批。

结合企业年报,全面清理整顿。该局在对企业申报年报进行行政指导时,同步开展“休眠”企业初步筛查工作,建立清理台账。同时,该局实行倒排工期、挂号清单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与税务部门衔接,推进清理工作开展。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税务局协商,联合印发《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对“休眠”企业的清理力度。

加强服务,精准清理。该局对“休眠”企业采取与年报提醒业务结合的方式,通过电话宣讲、上门指导、专人跟进等方式提供精准服务,使“休眠”企业得以激活或主动注销。对于无经营意愿的,该局与注册登记部门沟通、协调,指导企业进行注销登记。

规范程序,严肃清理。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出台清理工作规程,明确清理步骤、时间节点,对关键节点予以实时提醒和指导,对拟吊销的“休眠”企业按照“一户一卷”,严格履行审核程序,保证“休眠”企业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鞍山市共引导激活“休眠”企业584户,劝解注销“休眠”企业436户,强制吊销“休眠”企业367户,全市“休眠”企业数量降为511户(多为暂不宜吊销的涉案企业和集体企业)。

□李 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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