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北省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购车须谨慎,别给安全留隐患。
近一时期,在咸宁市咸安温泉城区,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损失。对此,咸宁市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法律法规对汽车产品有严格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规定,国家对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M 类汽车、N 类汽车和O类挂车(须上普通牌照的车辆)、摩托车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CCC认证过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在上述消费警示中,咸宁市消保委强调,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注意七个要点:一是认真检查是否有整车出厂合格证,是否有CCC认证标志。二是认真检查是否有进口车辆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车辆检验证明等材料。三是要向销售单位索要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是认真检查车辆是否有《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进口车辆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是否有铭牌。认真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进口车辆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铭牌所载明的数据是否与车辆的实物一致。五是认真检查是否有产品使用中文说明书。六是认真检查是否有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七是认真检查是否有产品“三包”凭证。
□郑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