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6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6月12日,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就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等进行研究。
座谈会邀请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参加。元宝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王兴主持会议。
会上,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业务负责人解读了《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具体讲解了两部门在协作过程中建立的6项制度。此后,元宝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了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会议还就下一步实施联合检查、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元宝区市场监管局和元宝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公益诉讼的目的是形成监督、协调、配合的强大合力,降低企业的违法犯罪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对监督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公众利益、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促进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沟通配合,促进相关业务的衔接。
□高羽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