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6个时间节点抓培树 10月末各县区市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应达35个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通知》,就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应充分认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严格按照《2019年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推进方案》要求,完成好各项创建任务。
《通知》明确了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两项重点任务。
一是按照6个时间节点,以商场、商店、超市、市场、餐饮店、食堂、药店、景区、民宿、金融机构为重点,培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具体包括:7月底前,各县级创建办严格审核申报参创各级示范单位的经营者,每个县(市、区)重点培树各级示范店(企业)总数不少于20个。8月底前,每个县(市、区)培树1个放心消费示范商圈(街区)。9月底前,各市、州、长白山,梅河口、公主岭创建办对辖区参创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向社会集中公示。10月底前,省、市、县三级创建办实施创建命名。11月底前,通过抽查、体察等,对两年来各地创建的示范单位开展创建“回头看”,不符合创建标准的,严格执行退出规定。12月底前,全面总结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下年度创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是倡导推行线下销售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根据省厅《关于倡导推行线下销售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通过宣传引导和动员集中承诺等形式,于10月末前,引导和督促每个县(市、区)自愿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的门店(企业)达到35个。
省市场监管厅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的牵头单位,要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要落实到人。各级消保机构作为责任单位,要组织好本级创建办各项工作。同时,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内部协调,发挥各职能机构的作用,完成好商场、商店、超市、市场、餐饮店、食堂、药店的创建工作。要加强部门协作,协调配合旅游、金融等部门完成好景区、民宿、金融机构和商圈(街区)的创建工作。
□李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