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
持续到年底 突出四重点
本报讯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日前印发《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活动从即日起开始,到12月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包括活动部署、企业自查、督促检查、巩固规范、总结提高,旨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方案》明确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的四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不同岗位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在培训内容上,围绕领导岗位、管理岗位、一线员工需掌握的应知必会内容,增强针对性、实用性、操作性,培训后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得上岗;对企业落实培训考核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题库,结合监督检查做好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随机抽查考核工作,并公布考核结果,对企业未按规定落实培训考核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年度内抽查考核企业覆盖率要达80%以上。
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过程控制责任。加强对原料采购、验收、供应商审核等原料环节的控制;加强对精准投料、生产工艺、添加剂使用、设备运行等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加强对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环节的控制;加强贮存、运输和交付环节的控制;加强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的管理。
三是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责任。辖区企业年度自查率应达90%以上,其中乳制品、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重点企业自查率应达到100%。
四是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据了解,根据《方案》要求,吉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着力引导和督促企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积极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推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李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