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康绍博) 8月1日,国家药监局挂网公布了2批次不合格婴幼儿化妆品,分别是:标示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诺必行婴宝特护膏(规格:18g,标示批号:NBXA11095)检出禁用组分酮康唑;标示为平舆冰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王舒英宝母婴平安膏(规格:50g,标示批号:20180802)菌落总数达130000CFU/g或CFU/mL,远远高于≤500CFU/g或CFU/mL(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10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的标准。
记者联系到广东省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了该不合格检验报告,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证明确实生产过生产批号为NBXA11095、限用日期为20210702的诺必行婴宝特护膏的产品。上述产品已经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备案凭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18000974 )显示:“企业名称: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南岭村岗埔三路2号,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353,该产品备案样式外包装标示商标所有人为瑞士诺信化妆品国际有限公司”。该批次化妆品共生产55500支、销售55494支、留样6支,分别销往广东江门、河北邯郸、江西南昌、湖北襄阳四个市。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发函上述四个市对涉案产品进行控制及核查处置。
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后,广东省药监局立即向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发《关于查处广州腾跃生物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不合格婴幼儿化妆品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辖区内相关经营企业的检查,一经发现上述批次化妆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广州腾跃生物有限公司由于涉嫌使用禁用物质生产化妆品诺必行婴宝特护膏,已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相关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相关执法人员表示,会从严从快调查处理,符合吊证情形的提请省药监局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酮康唑在化妆品中不得检出。“问药师”公众号创始人冀连梅表示,酮康唑作为一种药物成分,不应该在化妆品中出现。酮康唑的口服剂型存在肝损伤的严重不良反应,但目前酮康唑在儿童身上外用的数据非常少,缺乏系统的研究资料,也很少会在儿童身上使用,且该不合格化妆品中添加的剂量很小,影响也相对很小。企业在婴幼儿化妆品中添加酮康唑可能是想使化妆品产生抗真菌作用,以增强产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