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孚教育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2019-08-16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编辑: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3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公告称,根据近期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北京英孚语言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孚教育)所属教学点出现重大舆情,依据该会《章程》规定,暂停英孚教育行使会员权利,并视其整改情况做出后续决定。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英孚语言培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02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英语培训(非学历、非文凭),提供教育咨询及相关的培训咨询服务等。其旗下有“EF英孚英语”项目品牌,定位为做私人英语教育服务提供商,从事语言学习及培训、学位课程与文化交流等各类教育课程,并针对不同的学员年龄设置儿童英语培训课程、青少年英语领先课程与成人英语培训课程。

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网显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同意,由国家教育部和民政部正式批准,由全国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工作者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主要负责宣传民办教育、开展民办教育科学研究,为政府部门对民办教育的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并开展行业规范、行业自律和行业维权活动。本次公告显示,英孚教育于2018年12月成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在公告中宣布,根据近期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英孚教育所属教学点出现重大舆情。在查阅英孚教育相关新闻报道后发现,该说法或指代新华视点于8月7日发布的“英语培训网络贷”等相关报道。

8月7日,新华社“新华视点”在《为学英语花好几万元,一不留神却背上网络贷》一文中,点名英孚教育“预付式+分期贷”模式涉嫌欺骗消费者。文中提到,消费者报名时,英孚教育的销售顾问称可分期缴费,但并未明确其贷款性质,对于贷款限制性条款及其风险也只字不提。当消费者提出退款时,英孚教育的销售顾问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消费者背上网络贷,如果不按时交的话甚至会面临征信风险。

此外,今年7月,多家媒体还报道了英孚教育外教涉毒案件。根据徐州市公安局泉州分局发布的通告,当地警方破获一起涉毒案件,其中7人为英孚教育徐州中心外教。这一事件将英孚教育推上风口浪尖。对此,英孚教育发表声明,表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同时也已启动内部调查,若发现有员工拥有或服用受禁受控药品及毒品 ,将立即终止其劳务合同。

8月13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发布关于英孚教育的相关公告,依据该会2019年7月12日第二届第三次会员代表会议修订的《章程》第十二条之规定,暂停“英孚教育”行使会员权利,并视其整改情况做出后续决定。据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官网于2019年7月16日发布的《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章程修订案(审议稿)》,第十二条规定细则为,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一)通报批评;(二)暂停行使会员权利;(三)除名。

而关于“暂停行使会员权利”这项处罚的具体内容,《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章程修订案(审议稿)》第十条指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享有四种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退会自由。按照这项描述,北京英孚语言培训有限公司未来将不再享受上述四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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