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恢林因何被查?重庆三任公安局长接连落马

2020-06-16    来源:《财经》杂志    

  2020年第六“虎”现身。6月14日傍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邓恢林是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三年的尾声、出任重庆市副市长两年半之际突然落马。在此之前,邓恢林在湖北省工作长达30年,官至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后,邓恢林于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在中央政法委工作,出任反分裂指导协调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目前尚不清楚邓恢林被查的具体原因。事实上,被查消息公布的两天前,邓恢林还以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的身份公开主持工作会议。6月12日,邓恢林主持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就重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关于加强电信诈骗防范和打击力度的建议》进行督办,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积极回应人民期待,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受惠。这是邓恢林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据《重庆日报》报道,邓恢林被查消息公布的当晚,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党中央对邓恢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对邓恢林进行审查调查的决定。

  《财经》记者注意到,在邓恢林之前,何挺、王立军同样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任上落马。何挺因严重违纪于2017年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王立军因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2012年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邓恢林是2020年被查的第六位中管干部。此前落马的五位为:福建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志南;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河北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和;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任华。

  公安系统任职十年,“空降”重庆接替落马的何挺

  现年55岁的邓恢林是湖北省武汉人,其仕途长期在湖北省内。

  1984年,邓恢林从武昌县师范学校毕业后进入湖北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担任办事员。2000年,邓恢林成为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几经升迁后,邓恢林进入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并于2006年担任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9年7月,44岁的邓恢林出任湖北省宜昌市副市长,其仕途由此进入快车道。2010年10月,邓恢林进入宜昌市常委班子,任该市公安局局长,也由此与公安系统产生交集。

  在宜昌工作5年后,2014年10月,邓恢林进入湖北省公安厅,担任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跻身正厅级。八个月后的2015年6月,邓恢林的职务再次发生变动,其被调任中央政法委。

  2017年6月,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何挺被免职。邓恢林则在2017年7月“空降”重庆,并于2017年8月接替何挺,出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8年1月,邓恢林的职务再次调整,除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还担任重庆市副市长。

  重庆市政府官网资料显示,邓恢林主要负责公安、司法行政、信访、保密等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国家保密局、市监狱局等部门。

  2020年4月9日,重庆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邓恢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在会议中,邓恢林总结了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并表示要保持零容忍的决心不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削弱,全力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引向深入。

  6月14日,邓恢林落马的当天晚上,重庆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对邓恢林进行审查调查的决定。据《重庆日报》报道,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战略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形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

  三任公安局长先后落马,有人被撤职有人被判刑

  邓恢林的前任何挺,曾在公安部工作达20年之久,历任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干部、反恐怖处处长、刑事侦查局局长等职。2007年至2012年,何挺先后前往甘肃省和青海省任职。

  直至2012年3月,何挺调任重庆,出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五年后的2017年6月16日,何挺被免去重庆市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7年10月,何挺因严重违纪问题被中纪委立案审查的消息公布。最终,何挺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处分通报指出,何挺为谋求职务晋升搞攀附,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公务接待,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频繁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重超标;违反组织纪律,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何挺的前任王立军在2008年6月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09年3月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1年5月,王立军同时出任重庆市副市长。2012年3月,王立军被免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2年9月17日-2012年9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

  公诉人指控称,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违背查禁犯罪职责,徇私枉法,明知薄谷开来有故意杀人重大嫌疑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作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外国驻华领馆,情节严重;滥用职权,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先后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2年9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王立军获刑15年。其中,法院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此外,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一职上还曾出现“巨贪”。2014年,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朱明国在2001年至2006年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朱明国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1亿余元,他对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2016年,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朱明国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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