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加快恢复

2020-03-30    来源:人民日报    

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加快恢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本报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邱超奕)截至3月27日24时,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确诊病例3128例,其中重症病例92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4971例,累计死亡病例3295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1394例,现有疑似病例184例。3月27日,我国内地新增确诊病例54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据世卫组织通报,全球累计确诊病例已超过50万例。还需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严格落实防控。

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负责人王斌介绍,截至3月27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复工率达99.4%,交易量比2月初增加50%以上;大型连锁超市、品牌便利店的复工率分别达99.5%和95.4%,销售超过去年同期水平;电商平台全部开工营业,商户复工率达84.5%;百货商场复工率达95.8%,销售额恢复到去年同期50%左右。餐饮、住宿、家政等企业的复工率分别达80%、60%和40%,销售额恢复到去年同期的35%左右。

“3月份以来,粮油、肉禽蛋、蔬菜等必需品的价格全面回落。3月中旬商务部重点监测零售企业销售额比2月中旬增长了7%。”王斌说。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了四批税费优惠政策,有相当多是支持小店发展的。“明确受疫情影响到期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可补办有关手续、办理申报。税务部门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降低纳税信用等级,不认定为非正常户。3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3月23日,到期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相关省份税务局还可以依法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为扶持企业、促进消费,各地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比如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对承租国有物业的中小微企业免收租金,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污水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税等费用;杭州、广州、长沙等地出台增加小客车指标、购买新车或者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政策;南京、宁波等地政企联手,推出消费券引导消费回升。

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副部长马继红介绍,供销系统的农批市场、连锁超市、电商平台、社区菜店等企业,在疫情期间大多正常营业,加强产销对接。中国供销集团所属的新合作公司发挥分布在19个省份的9万多个经营网点优势,开展上门收购,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

此外,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电商扶贫工作,已累计支持1180个县市开展相关工作,实现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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