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终回应251事件 称是基于事实向司法机关举报

2019-12-03    来源:新浪网    

  近日,华为前员工李洪元因索要离职补偿款而被华为起诉敲诈勒索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在网络上质疑和声讨汹汹之下,华为终于在12月2日晚间作出官方回应,称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

  华为方面还称,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

  从目前众多媒体报道和当事员工李洪元的发声来看,这起案件仍旧存在着众多尚未厘清的关键点,华为的回应仍未完全解答这些疑问。比如:30万元的离职补偿究竟是否合理?华为又为何通过私人账户转账该款项?华为是否有意诬告?华为的逆变器业务又是否存在造假?这些都需要华为官方进一步澄清。

  一、李洪元的索赔是否合理?

  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加入华为,2018年1月从华为离职,在华为工作超过12年。

  李洪元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在2017年年底到了续签合同之时,自己还想留在华为,但公司选择了不续签。“我尊重公司的选择,但是因为我入职12年了,按劳动法的规定,入职10年以上是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遵从劳动法给予赔偿。”

  根据李洪元所说,HR起初给出的方案是N+1(含年终奖),自己不认同并提出了2N,“最后他们很爽快的答应了,双方签署了离职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若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也即俗称的N;但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也即N+1;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即2N。

  李洪元称入职华为时工资为每月9000元,后来工资得到成倍增长。因此按照李洪元在华为12年的工作年限来看,2N的赔偿显然不止30万元。

  李洪元在接受时间视频采访时也对赔偿金额问题进行了回应,称华为是先支付了N+1的赔偿,而30万元是2N与N+1之间的差额。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界面新闻的报道,李洪元在2018年3月8日收到30万元之后,认为此前答应的年终奖还没给,所以在2018年11月7日起诉了华为,欲拿回总共20余万的年终奖,但在2018年12月16日被抓。

  二、为何用私人账户转账?

  根据李洪元在时间视频采访中的描述,华为早先N+1的赔偿是通过公司账户转账,而后来的30万元是通过HR秘书私人账户转账。

  对于为何用私人账户转账,李洪元称也不清楚,自己曾打电话给华为HR热线询问原因,但对方说这是李洪元自己部门的事情,不归他们管。

  “但我知道不下5位华为同事的离职赔偿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我认为这是华为一种变通的处理方法。”李洪元说。

  有媒体分析,华为员工离职一般是N+1的赔偿,很少有2N,这也是华为认为李洪元涉嫌勒索的原因。

  私人账户转账记录也成为华为起诉李洪元涉嫌敲诈勒索的证据之一。而后来李洪元妻子出示的离职赔偿协商时的录音成为李洪元最终不被起诉的关键证据。

  华为HR为何选择使用私人账户转账30万元而不是通过公司账户,仍是未知。

  三、华为逆变器业务是否存在造假?

  根据李洪元的描述,自己在逆变器事务部作业期间,发现了事务造假问题。“我当时所在的逆变器业务,是一个通过政府补贴而存在的行业。销售毛利低,想要赚钱只能把规模做大。部门业务造假很早就开始了,公司大量资金被占用、仓储、存货方面都承担着巨额损失。”

  2016年11月21日晚间10点24分,李洪元向公司发送了告发邮件。但随后发现自己在工作中遭遇边缘化,最终被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在华为12月2日晚间的官方回应中,并未提及逆变器事务部是否存在造假的问题。但李洪元在《极昼》的采访中表示,2018年2月2日,华为人力资源委员会发布了《对逆变器事务部事务违规责任人的问责决议》。

  逆变器是把光电效应产生的直流电转变成日常使用的交流电的转换器。逆变器业务虽然在华为的众多业务中体量并不大,也不广为人知,但华为该业务在全球市场中的份额却多年一直位居前列。

  根据分析机构Wood Mackenzie Power & Renewables的报告,华为、阳光电源和SMA按顺序占据了2018年全球出货量最大的逆变器供应商位置前三甲,并且这个三甲阵容自2016年以来就一直保持不变。

  华为也在官网介绍中称,华为在2015至2018连续四年蝉联逆变器全球发货量第一,并拥有800+智能光伏员工,2000+能源工程师。

  四、华为HR是否存在诬告?

  根据澎湃报道,李洪元被抓起初的理由是涉嫌职务侵占,后来变更为侵犯商业秘密,原因是李洪元曾在华为公司拷贝和打印了一些文档。华为公司委托法务人员称,李洪元“在与公司的离职补偿劳动纠纷中,威胁将资料外泄披露,要求公司给予补偿”,深圳市公安局以李洪元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

  不过,公安机关对李洪元进行多次讯问后,确认他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后来华为公司补充报案材料,再次控告李洪元在与HR协商离职补偿过程中,敲诈迫使HR同意私下支付额外补偿金33万元,以换取他不闹事,不举报。李洪元的罪名再变成涉嫌敲诈勒索。

  华为为何多次变更不同的理由控告李洪元?是否存在诬告的因素?华为在官方声明中并未直接回应,称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对于李洪元因证据不足而不被起诉,华为方面称,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

  五、华为是否要道歉和赔偿?

  李洪元重获自由后,于今年10月申请了国家赔偿,并在今年11月获得了龙岗区检察院赔偿的107752.94元,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同时,龙岗区检察院承诺向李洪元原工作单位(华为)和李洪元父亲所在的单位发函,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长达8个月的拘留之后,虽然李洪元已经获得国家赔偿,但外界也在关注华为方面是否对此事存在责任,以及是否需要道歉和赔偿。

  对于目前的诉求,李洪元曾向媒体称,希望能够与华为沟通,“最好是任总能够亲自来和我沟通”。

  不过华为在12月2日的回应中称,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华为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李洪元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暂时还未考虑是否会起诉华为,但还是希望有个道歉。

相关链接:
界面新闻:华为被拘251天员工:被抓时在睡觉 希望和华为沟通
 

 记者:陆柯言

  一笔30万元的离职赔偿款反成“敲诈勒索金”,华为前员工李洪元遭到251天拘留一事正在持续发酵。

  11月28日,有自媒体曝光了一份《刑事赔偿决定书》,将华为与一位前员工的陈年纠葛展现在了公众面前。

  李洪元于2005年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经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

  2018年3月,李洪元过去所在部门的秘书,通过私人账户向其转款304742.98元(税后金额,交易摘要为“离职金额补偿”)。

  但在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却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但最终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9年8月23日被释放,总共被羁押了251天。

  此事一经曝光,便收获了外界无数的关注。大家怀疑李洪元是否因为要求离职补偿而被当初所在部门恶意构陷。

  11月30日,李洪元在华为心声社区上发了一个帖子,名为《给任总的一封公开信》。其中写道:“今天网络上的舆情汹汹并不是我本意,我的确会向公司讨要说法,但绝不期望是以这种方式。”

  12月1日下午,界面新闻采访了这位遭到拘留的当事人李洪元。他向界面新闻还原了他从华为离职当天到成为舆论中心的全过程。

  截至发稿前,华为官方对此事暂无回应。

  以下是采访内容:

  界面新闻:这件事是你自己主动曝光的吗?为什么8月被释放,现在才被曝光?

  李洪元:不是我主动曝光。我8月被释放,但拿到国家赔偿是在上周三。网上被曝光的是《刑事赔偿决定书》,那是上周才有的文件。

  拿到赔偿后,我挺开心的,就把这份决定书分享到了华为离职员工维权群里,期望有人能帮忙发到华为心声内网,以恢复名誉。结果不知道是谁发到外面去了,我自己也非常着急。

  界面新闻:能不能简要概括一下你在华为的经历?

  李洪元:2005年10月,我从浙江巨化集团离职,加入华为杭州,担任企业安全与存储产品线的研发,后来被调去呼和浩特和印度新德里做过市场和销售,还在网络能源产品线下面的营销工程部做过秘书。

  我在华为的最后一个部门是太阳能逆变器业务部,这个部门的是相对公司主流程独立运营的。我带领一个八九人的小团队,负责业务流程梳理。

  我刚入职华为的时候是15级,月薪9000,比我当时2000块的月薪高很多,所以我来了。这十二年来我的收入成倍增长(公司没有亏待我,也是我举报的动力),但职级一直没变过。

  从2008年开始,我成为了华为的持股员工,有一点点股份,能拿到一点点分红。2018年1月,我从华为离职。

  界面新闻:你为什么从华为离职?

  李洪元:我当时所在的逆变器业务,是一个通过政府补贴而存在的行业。销售毛利低,想要赚钱只能把规模做大。部门业务造假很早就开始了,公司大量资金被占用、仓储、存货方面都承担着巨额损失。出于我对华为的感情来说,我觉得我必须要把这股歪风给遏制住,所以我就在2016年11月举报了。

  举报之后我就明显感觉到主管开始针对我,比如他不批我的出差,又比如我手下的人离职,我要补人,但他也不允许把我看中的人调进来。

  这时候接近2017年年底,到了我续签合同的时候了(华为员工合同四年一签),我还是想留在华为的,但主管就直接和我说,公司不和我续签了。

  我尊重公司的选择,但是因为我入职12年了,按劳动法的规定,入职10年以上是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遵从劳动法给予赔偿。

  界面新闻:赔偿具体是怎么谈的?

  李洪元:是在2018年1月31号,网络能源产品线的HR的何某来跟我谈,给出的方案是N+1(含年终奖),我不认同这个方案,提出了2N,最后他们很爽快的答应了,双方签署了离职协议。

  谈判过程长达两个小时,中途有说有笑,我没有任何敲诈勒索的言辞,也没有提到之前举报的事情。

  界面新闻:最终你收到了多少赔偿?

  李洪元:2018年3月8日,我来深圳签了确认书,当天下午收到由何某秘书周某私人账户转来的大概30万元。

  我疑惑过,为什么是私人账户,还曾打电话给60169(华为HR热线)询问原因,但对方说这是我们部门的事情,不归他们管。后来,我还向税务部门反映过这笔款项没交税的问题,税务部门通知公司补缴税款。

  界面新闻:私人账户转账是否合理?目的是什么?

  李洪元: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不下5位华为同事的离职赔偿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的,我认为这是华为一种变通的处理方法。

  界面新闻:这个赔偿与你们之前协商的数字符合吗?

  李洪元:相符。但当时答应我的年终奖没给,所以我在11月7日那天起诉了华为,我想拿回我的年终奖,总共20余万。

  对于这件事,华为向法院拿出的一份1月22日的部门考评会议纪要,纪要上说我的绩效不好。华为称,这是不给我年终奖的原因。但这份会议纪要有诸多疑点。

  界面新闻:你因为年终奖这件事起诉华为,是你被抓的导火索吗?

  李洪元:不清楚,但我在12月16号这天被抓了。

  界面新闻:你等待起诉结果的这段时间,做了什么?

  李洪元:一直在看守所里,什么也做不了。

  界面新闻:谈谈你被抓的过程吧。

  李洪元:被抓的时候我还在睡梦当中,家里被搜查了。警察告诉我,华为报了案,抓我的原因是我涉嫌职务侵占。但我到了派出所以后,我的罪名就变成了泄露商业机密。

  界面新闻:你有过泄露商业机密的行为吗?

  李洪元:我认为我没有。

  华为向警察出示的证据是,我曾经把华为系统内部的文件拷贝出去了,还说我打印了一些内部资料。我确实有把华为文件拷贝出去的行为,但我拷贝的都是给客户看的宣传资料,没有密级的,而且是得到了领导同意的。至于打印的资料,有成百份了,但都是工作需要。

  界面新闻:你在之前的采访当中说,你妻子在4月份的时候提交了你和HR的录音,为什么直到这个时间点才交?

  李洪元:4月16日,检察官第一次来找我,我才得知华为的HR何某说我敲诈勒索30万,这是我被抓的原因。第二天我见到我的律师,让她转告我的妻子去找录音,并在4月把录音交给了检察机关。

  界面新闻:4月就提交了证据,为什么8月你才被释放?

  李洪元:不清楚。其实在7月份的时候,何某就已经改口供了,他说我没有敲诈勒索。

  界面新闻:从开始拘留到现在,你和华为有沟通吗?

  李洪元:没有任何沟通,我和我家人没去找过华为,华为现在也没来找过我。

  界面新闻:被关押的251天你经历了什么?

  李洪元:思考今后的人生,与律师一起想办法。我母亲一个礼拜之内瘦了6斤,我爷爷在这期间去世了,我觉得这件事情对他也有刺激吧,没能见他最后一面很遗憾。

  界面新闻:有人质疑你当初的举报动机不单纯。

  李洪元:社会的运行规律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通过为别人提供价值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举报这个事情本身对公司是有积极作用的,甚至某些时候还设置了奖励和对当事人的保护措施。因此想通过举报获得一个和高层对话的机会,并不违反道德和法律。

  界面新闻:你现在还有什么诉求?

  李洪元:我还是希望和华为沟通,最好是任总能够亲自来和我沟通,就占用他老人家30分钟时间吧。毕竟之前与何总的沟通结果,一句不代表公司行为就作废了,我搞怕了。

  界面新闻:有什么之后的打算?

  李洪元:正在准备创业,为以后我们国家能少发生这类事尽一点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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